音樂學專業
音樂學是研究音樂的所有理論學科的總稱;音樂學在不同時期的研究對象和側重點是不同的,音樂學除了基本的研究對象外,還研究歷史和現在的一切個人和民族的音樂行為,即音樂的生理行為、創造行為、表演行為、審美行為、接受行為、和學習行為。音樂學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音樂史論、音樂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接受音樂理論與實踐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音樂研究、教學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專業代碼:130202 門類:藝術學 學科:音樂與舞蹈學類 學歷層次:本科
音樂學專業培養目標:培養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和系統的專業基本知識,具備一定音樂實踐技能和教學能力,能在高、中等專業或普通院校、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關、出版及廣播、影視部門從事教學、研究、編輯、評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l. 掌握音樂學的基本理論;
2. 掌握音樂的分析方法;
3. 具有從事該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
4. 了解黨和國家的文藝方針、政策和法規;
5. 了解該專業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
6. 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的工作能力。
主干課程
音樂史、音樂學理論、中外民族民間音樂、教育學、美學、作曲技術理論、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等。
主要課程
樂理、視唱練耳、和聲、發聲技巧訓練、歌曲演唱(美聲、民族、流行)、合唱、鋼琴、形體、舞蹈基本功、歌舞排練(流行歌舞排練、音樂劇劇目排練、組合演唱排練)、音樂欣賞、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等等。
實踐教學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社會實踐、藝術實踐及教學實踐等,一般每學期安排l--2周。
就業分析
發展前景
從大部分院校的音樂學就業情況來看,該專業的畢業生就業率都不錯,研究生畢業后主要集中在各教育系統和相關單位從事教學研究與傳授工作。
就業方向
主要到高、中等專業或普通院校、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關、出版及廣播、影視部門從事教學、研究、編輯、評論、管理等方面工作。
招生院校
中央音樂學院、 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武漢音樂學院、沈陽音樂學院、 四川音樂學院、星海音樂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浙江音樂學院、哈爾濱音樂學院、南京藝術學院、大連藝術學院、長江師范學院、華中師范大學、黃石理工學院 湖南城市學院、遵義師范學院、長治學院、西南科技大學、韶關學院、首都師范大學、重慶文理學院、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等院校。